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2025年自建房安全隐患项目改造工程EPC总包项目(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2025年自建房安全隐患项目改造工程EPC总包项目(二次)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陇南分公司原徽县电信附属楼、康县电信办公楼、文县原碧口分局办公楼、宕昌南阳支局业务用房、两当电信生产附属楼建筑材料老化,经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原徽县电信附属楼、康县电信办公楼结构安全性鉴定等级评定为Dsu级;文县原碧口分局办公楼、宕昌南阳支局业务用房、两当电信生产附属楼结构安全性鉴定等级评定为Csu级。墙体强度极低,承载力及抗震性能不满足规范要求,屋面楼板间出现裂缝,整体结构不稳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拟对上述隐患楼宇进行加固改造。
2.1.1建设地点:甘肃省陇南市及下辖县区。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2025年原徽县电信附属楼加固项目对原徽县电信附属楼进行加固处理,对承载力不足的墙体采用高延性混凝土面层法进行加固,对内框架柱采用外包型钢法进行加固,对梁采用粘碳纤维法进行加固,消除原徽县电信附属楼安全隐患。
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2025年陇南分公司康县电信办公楼加固项目对康县电信办公楼进行加固处理,对承载力不足的墙体采用高延性混凝土面层法进行加固,对预制楼板新增角钢支托,屋面预制楼板新增叠合层,消除康县电信办公楼安全隐患。
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2025年原碧口分局办公楼加固项目对原碧口分局办公楼进行加固处理,对承载力不足的墙体采用高延性混凝土面层法进行加固,对预制楼板新增角钢支托,屋面预制楼板新增叠合层,消除原碧口分局办公楼安全隐患。
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2025年南阳支局办公用房加固项目对原南阳支局办公用房进行加固处理,对承载力不满足的混凝土梁采用外包型钢法进行补强加固,对承载力不足的墙体采用高韧性混凝土面层法进行加固,消除南阳支局办公用房安全隐患。
中国电信陇南分公司2025年两当电信生产附属楼加固项目对两当电信生产附属楼进行加固处理,对承载力不满足的混凝土梁采用外包型钢法进行补强加固,对承载力不足的墙体采用高韧性混凝土面层法进行加固,对预制楼板新增角钢支托,屋面预制楼板新增叠合层。消除两当电信生产附属楼安全隐患。
2.1.3投资总额:523.12万元,其中:建设安装工程为500.59万元,设计:22.53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内完成合同范围内全部内容。
2.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建设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459.2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设计最高限价为21.2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 3.1.1 条所要求的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 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影响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1.1.2 施工资质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资质之一:
(1)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资质;
(2)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通用专业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证书有效期为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以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3.1.1.3 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本项目配备总承包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须具备以下证书:
(1)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类别:建筑工程专业)。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证)。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承诺书)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证明材料。
3.1.1.4 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为准)
3.1.1.5 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证书所载企业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下载的盖章电子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分工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内容为准。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3.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3 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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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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