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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新增智能充电柜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6 收藏项目
(请登录)受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新增智能充电柜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采购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新增智能充电柜项目

二、 招标编号:CECOM-(请登录)

三、 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台智能充电柜,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规范书。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须获得制造商对该项目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制造商对本项目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和其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目前未处于暂停营业(提供承诺);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五)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八)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的要求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投标人须按投标人资格条件逐条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五、 招标文件发售:

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

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日,每天9:00-11:30,13:3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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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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