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观山湖区绿道二期项目(观山西路、林城西路等市政、绿化设施改造建设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04484.36元
最高限价(元):4204484.36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观山湖区绿道二期项目(观山西路、林城西路等市政、绿化设施改造建设部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04484.3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观山湖区绿道二期项目(观山西路、林城西路等市政、绿化设施改造建设部分),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热熔标线、人行道块料铺设、拆除人行道透水砖及盲道砖、现状混凝土路面凿毛、更换彩色混凝土面层、路口增加斑马线、阻车石增拆、增加各类标识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工作,并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时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至2025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观山湖区绿道二期项目(观山西路、林城西路等市政、绿化设施改造建设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204484.36元
最高限价(元):4204484.36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观山湖区绿道二期项目(观山西路、林城西路等市政、绿化设施改造建设部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204484.3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观山湖区绿道二期项目(观山西路、林城西路等市政、绿化设施改造建设部分),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热熔标线、人行道块料铺设、拆除人行道透水砖及盲道砖、现状混凝土路面凿毛、更换彩色混凝土面层、路口增加斑马线、阻车石增拆、增加各类标识等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所示所有工作,并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4.一般资格要求:
4.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时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非纳税组织或纳税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证明材料)和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承诺;如不需缴纳的,需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4.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至2025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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