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与最高限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7140000.00 元,其中:第 一 包 450000.00 元, 第 二 包 1280000.00 元, 第 三 包 1500000.00 元, 第 四 包 2000000.00 元, 第 五 包 500000.00 元, 第 六 包 1410000.00 元。
采购需求:曹县人民医院麻醉机、激光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甲方需求之日起30天内按甲方要求供应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按照《关于实行政府采购中标人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菏财采[2022]9 号)规定提供菏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麻醉机标包除外),中标人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除麻醉机采购外,即:投报麻醉机的供应商若不是中小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麻醉机标包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及其他标包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代理商须出具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资格后审。
三、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09-1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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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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