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咨询服务
1.2采购人: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咨询服务,选择一家服务机构,划分为1个标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采购范围:编制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并通过采购人审核,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告初稿(电子版)。在收到采购人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修改完善提交报告最终成果。并对最终成果进行现场汇报,配合采购人进行实施方案评审及集团公司内对方案的审查,确保方案通过内部审查及外部评审,以及外部政策因素变化或采购人提出的修改优化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服务。
2.3服务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开区昌源水务集团大楼B座18楼。
2.4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揽本项目的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证明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化工类项目编制规划或实施方案的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首尾盖章页、体现合同关键内容页)。
(4)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方向)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至少为项目负责人缴纳了6个月社保(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的网站截图)。
(6)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企业完税凭证,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列入新疆新业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可于2025年8月26日17:30至2025年9月2日17: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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