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万元(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年,服务期三年】
采购需求:本项目垃圾清运范围包括学校范围内(不含人才公寓)所有生活垃圾以及园林绿化垃圾等其他垃圾(不包含建筑垃圾、医疗垃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时间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参照财库〔2022〕3号文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注:指产品而非构成产品的零件或部件,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截止到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记录并保存,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商不得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6)成交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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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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