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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6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5〕7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招标人为 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本项目 咸宁市城市桥梁智能感知设备安装工程(一期)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宁市城区;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设城市桥梁智慧监测平台,并应用到丹凤桥、金桂西桥、大洲湖大桥、桂香桥、金桂桥、银桂桥、双鹤桥、同心桥、太乙桥、双龙桥、盘龙桥共11座桥梁 。

2.2招标范围: 具体建设内容:购置安装传感器、采集传输、视频等监测设备,开发监测软件平台,对11座桥梁现场数据进行采集与传输、安全监测。具体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人近五年完成过1项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桥梁监测设备供货及安装(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桥梁监测或监控)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其它:_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年08月27日 00时00分 至 2025年09月01日 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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