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二次)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共有4套HIMA p1q控制系统,分别作为气化A炉、B炉、C炉的ESD控制系统及氨库SIS控制系统使用。自2012年投产以来,系统已运行14年,4套系统共计8对控制器,1328个点位。为了消除系统故障隐患,降低事故发生率,保证生产连续性,提升生产安全性,防止因无计划或不专业的维护出现突发性系统故障,需对4套HIMA p1q控制系统进行点检服务。服务范围:气化A炉ESD、气化B炉ESD、气化C炉ESD、氨库SIS共4套HIMA p1q控制系统的点检服务。(详见技术规格书)。
1.2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通知后15个自然日内完成点检工作。
1.3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总额的90%,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完成项目12个月后,质保期无质量问题,中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招标方财务科收到证明后返还质保金(无息),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项,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扣款不足部分中标方应在5日内足额补齐,同时质保金不再退还。
1.4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电汇。
1.5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及分项报价:其中包括:点检费用(含税,税率:6%);软件升级(含税税率:13%);所需耗材(含税税率:13%),在标书中明确含税总价、分项报价及税率。总价及分项报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1.6最高限价:76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需为独立法人,应具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3项目经理要求:希马(上海)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出具的为该公司在职技术人员的证明文件。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有近五年希马(上海)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HIMA p1q系统点检服务成功业绩。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8月27日起至2025年9月7日23:55止……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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