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所需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5000万元,其余资金申请2025年政府专项债券解决,招标人为西藏昌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昌都市俄洛镇污水处理厂、卡若区污水处理厂两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其中俄洛镇污水处理厂改造设计规模为7000立方米/天,卡若区污水处理厂扩建设计规模为6000立方米/天,采用“AAO+深度处理”工艺,新建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脱水机房等并建设其他附属设施,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配套建设加林片区和孜通坝片区管网3831米。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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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昌都市卡若区、俄洛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监理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的能力。技术咨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或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项目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7 00:00--2025-09-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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