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污处理厂内 。2.2本工程建设规模:主要为高碑店厂 50 万吨/天规模超滤膜更新,预计更换 40 组膜架,每组膜架包含膜柱 180 个,共计 7200个膜柱。概算(估算)投资额: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安装工程约为8024642.83元。2.3本工程计划工期: 638 日历天。2.4本工程招标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工程—安装工程范围内全部监理工作:(1)负责监控施工过程中使用物资设备的质量与数量。(2)监督做好现场物资设备管理工作;完善物资设备监理记录台账,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3)负责监控拆除工作,包括其中涉及的动电、动火、吊装、高处等危险作业的规范性,防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4)负责监控供货后的安装工作,包括其中涉及的动电、动火、吊装、高处等危险作业的规范性,防范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5)对进场物资设备进行检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及对设备供货部分数量进行核验。 2.5其他 / 。
招标暂估金额: 284361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朝阳 高碑店污处理厂内
其它说明: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招标暂估金额: 284361 (元人民币)
项目地址: 北京 朝阳 高碑店污处理厂内
其它说明: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可以(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投标。3.3 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8-27 09:00:00 - 2025-09-01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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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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