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已由 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兵发改农经发[2025]21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和田市、洛浦县、和田县和和墨洛产业园。
3.项目工程规模:工程由引水工程、调节沉沙库、输水工程和灌区工程组成。其中:引水工程包括改扩建米力尕瓦提干渠 6.23 公里,设计流量 39.02 立方米每秒,新建引水干渠 0.35 公里,设计流量 11.92立方米每秒。调节沉沙库为引水注入式平原水库,设计总库容2000 万立方米,正常水位1510.2米,死水位1490.8米,坝线全长 5067.57 米,最大坝高 29.5 米。输水工程包括新建输水干渠12.04 公里,新建输水总干管1条、干管2条、供水分干管3条,总长 61.5 公里。灌区工程包括新建分干管3条、支管8条、分支管 62 条,总长 134.99 公里。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99004004250201004001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2标),【标段工程规模】:管道长度16.53km。含管道及附属建筑物土建、本标段迁改建工程,树本砍伐清运、管材(含设备)安装、管件(含法兰、短管、三通、弯管、盲板、止推环等)采购及安装、10kv以下电气设备及安装、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工程措施、临时措施)、环境保护工程(水环境、生态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人群健康保护,固体废物处置);配合信息化等单位完成相关设备、线路等安装埋设。具体施工要求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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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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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99004004250201004001 |
新疆和田玉龙喀什水利枢纽兵团配套水利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2标)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输水总干管部分项目费用支出审核、项目支出成本核实、承担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动态的造价管理,包括工程结算审查,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变更费用控制、过程控制、进度款支付审查、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及有关的咨询工作,提供相应成果。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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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水利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所需的专业服务能力。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应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高级职称,须至少承接过1项水利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或完工结算审计或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必须为本项目配备1名一级水利工程专业造价工程师和1名造价工程师驻场服务;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五年(2020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承接过1项水利工程业绩,具体包括:水利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或完工结算审计或实施阶段跟踪审计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法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财务报表附注复印件。(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6.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需提供所有人员在本单位近3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或明细。(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黑名单;并且近三年企业投标资格未被受限。(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8月27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02日 23时59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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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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