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原黄梅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与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湖北小池滨江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池政审〔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黄梅县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黄梅县小池镇滨江新区工业大道以东、沿江路以北,原黄梅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与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地块。
建设规模:针对项目区域受污染的土壤及地下水开展治理修复,具体为对7133.4m³污染底泥采取“底泥清挖+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对7151.2m³铅砷高污染土采取“污染土清挖+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对55532.4m³中浓度污染土采取“污染土淋洗+固化稳定化”方式、对61870.7m³低浓度(重金属)污染土采取“固化稳定化”方式、对2831.4m³氯苯污染土壤采取“化学氧化”方式、对194354m³污染地下水采取“地下水抽出处理”方式进行治理修复,最后沿地块南侧边界建设可渗透反应墙1座,进一步防控和降低地块污染物入江的风险。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主要招标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承担原黄梅县顺达化工有限公司地块与曙光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勘察设计服务,包括地勘成果和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文本、图纸、概算书)服务成果,地勘成果深度需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关专业机构审查及配合后续补充勘察工作;初步设计成果需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4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9-26。其中:/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③并在人员、设备、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工程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⑤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含2个)。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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