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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麒麟公馆小区电梯更新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5-08-26 收藏项目
一、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二、预算金额:3,484,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电梯生产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电梯制造商(经营范围包含电梯生产或制造),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电梯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资质)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或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或维修)〕(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电梯安装企业,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的电梯安装企业;(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取得电梯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授权(授权有效期覆盖项目全周期),对其授权的生产制造商必须满足生产制造商独立投标的资格条件(即特定资格条件第1条);〔须提供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资料的复印件;须提供投标品牌生产制造商独立投标所需的全部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即特定资格条件第1条)。本条款复印件均需同时加盖生产制造商公章和代理商公章。〕

(3)具有有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或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或维修)〕(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所投电梯品牌为下列之一:奥的斯(中国)、日立、上海三菱、蒂升、通力、迅达。

 

五、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26日 至 2025年9月1日

文件购买费: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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