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根据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的采购需求(BWZ/CHCH/202508/00001),现启动2025-2026年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太阳能板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性支出,不划分标包,采购人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1.1.1到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2采购估算金额: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895400.70元,其中价款金额为792390.00元,增值税款为103010.70元。
1.1.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1.4框架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1.5到货期:采购人发出单个订单到成交人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时长不得超过15个日历日。
1.1.6保修期:设备从连网激活之日起12个月包换,24个月保修。
1.1.7采购方式:公开询比(综合评分办法)。
1.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采购一批太阳能板,具体设备名称、数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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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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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0W太阳能板 |
20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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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0W 太阳能插卡版 |
1000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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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各设备的采购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数量以实际建设需求为准,并在成交合同金额范围内,以实际下达订单数额进行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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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1.2.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为 1 个。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总限价为792390.00元(不含税),最高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响应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相关证明材料。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代理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同时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签署出具的本项目唯一合法代理授权书。
2.1.5与供应商有响应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6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2.1.7信誉要求: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存在以上处罚(记录)日期至响应截止时间已满3年(含)的除外。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否决。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8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成交/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8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采购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13)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如核査发现供应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或“合同诈骗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将被否决。
2.3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2.3.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7日上午09时30分至2025年09月0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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