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南京市2025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及相关监督性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260.000000万元(采购包1:130.000000万元;采购包2:1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60万元。(采购包1项目最高限价:130万;采购包2项目最高限价:130万)
采购需求:
根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4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开展污染地块修复效果评估监督性监测。
采购包1:2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服务,污染地块修复效果评估监督性监测(不少于2个地块,以合同期实际发生为准,费用含在本次报价);
采购包2:20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服务,污染地块修复效果评估监督性监测(不少于2个地块,以合同期实际发生为准,费用含在本次报价);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包1和包2的重点监管单位各20家,其中14家于2025年 12月底前完成周边监测,剩余6家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周边监测。包1和包2的监督性监测地块已实际管理需求为准,监督性监测工作应于2026年3月底前完成。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报告提交和资料汇交。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要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无
采购包2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9-16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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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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