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西钦州港再生金属资源回收加工基地项目生态保护修复-海堤工程项目业主为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钦州市港口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广西钦州港金鼓江航道东侧的现状滩涂处。
建设规模:海堤总长为1174.05m,海堤顶高程为4.5m(黄海高程),斜坡式护坡结构,坡度为1:2,结构由植草砖护面、碎石垫层、抛石护脚等组成。提顶设计3米宽的人行道,堤后设计40m宽的生态缓冲带,依次为5m宽的生态水渠,3.5m宽的鸭脚木、九里香和27m宽的后藤/沟叶结楼草/辅地黍等。
要求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护面(含护脚)、人行道、生态水渠、生态缓冲带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 1 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应保持正常状态,无破产或被兼并情况。
(2)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公司均有盈利,以经审计的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为准。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及以上的水运工程施工业绩。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
3.5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1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
3.6其他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1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安全负责人,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3年以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三类人员”C类证书); 注:以上人员专业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应提供由相关单位出具的能体现其个人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4.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2 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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