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纤生产线项目玻璃配方试验装置(试验窑)采购(二次),招标人为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玻璃配方试验装置(试验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纤生产线项目玻璃配方试验装置(试验窑)采购(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2.2.1名称、数量、技术规格:河北冀中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玻纤生产线项目玻璃配方试验装置(试验窑)采购(二次),含整套系统的设计、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2.2交货地点:邢台市沙河市经济开发区高村村东(招标人指定厂区内)。2.2.3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210天设备到货。2.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3.1.2财务要求:/;3.1.3业绩要求:/;3.1.4信誉要求:(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3.3不适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3)特别提醒: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评审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7 09:00至2025-09-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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