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兰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区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6,2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兰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区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56,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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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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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兰州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库区维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56,200.00 |
1659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具体时间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阿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中小企业预留方式:全部预留,供应商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能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视为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为:建筑业。)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烦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是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日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至 2025年09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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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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