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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千斤乡初级中学2025-2026学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8-26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5-72 2、项目名###县千斤乡初级中学 2025-2026 学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44,********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新财磋商采购******** ###县千斤乡初级中学 2025-2026 学年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配送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包括食堂食材主、副食及作料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质保期:按照国家及食品行业质量管理规定执行[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安全合格产品,且有保质期的物资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总保质期时间的2/3 以上(含)];********供货周期:一个学年度(2025秋季开学-2026春季学期结束),一学年供餐天数暂定为200天(以当年年度实际在校学生数量及学生在校时间为准);********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学校食堂;********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共1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一个学年度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通过“****网站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网页截图);4.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之日止。)********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适用无感投标(详见下述要求)。(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政府采购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全面实行免承诺“无感投标”,潜在投标人无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需书面承诺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无需再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及以下证明材料等条件后即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表示自我评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文件有关资格条件,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具有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基本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自我评估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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