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978023元 (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978023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883888.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高层住宅消防设施维修工程(四平路949弄1、2、4号,彰武路120弄1号,大连路1200号,江浦路120号,平凉路1365弄1号,控江路295号,许昌路899号)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78023.00
简要规则描述:对在日常消防设施维保中发现的隐患较大且通过维保零星维修无法修复的9栋高层住宅实施消防设施改造修复。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小于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
合同履约期限: 双方完成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终止。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2)扶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3)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对财政部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财库〔2019〕19号文公布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对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方能享受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政策。(4)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供应商必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经入沪备案);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9日至2025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 ,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