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已取得项目核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国信集团(宁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宁国市霞西镇境内,上水库位于霞西镇塔里村附近、虹龙河源头,下水库位于霞西镇石河村附近,与宁国市直线距离约20km,距宣城市直线距离约60km,距合肥市直线距离约210km。电站建成后将承担江苏电网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备用任务。
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其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上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0.87km2。上水库正常蓄水位785m,死水位756m;有效库容702万m3。下水库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6.38km2。下水库正常蓄水位260m,死水位229m,有效库容680万m3。电站装机1200MW(4×3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12亿kW∙h。
上水库位于霞西镇石河村虹龙河上游源头山区,天然库盆在平面上形似一片枫叶,叶片由3条大沟及其支沟构成,坝址坐落在叶柄处。主要建筑物有上水库大坝、环库道路、上库进/出水口等。上水库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789.00m,防浪墙顶高程790.20m,最大坝高76.0m(趾板处),坝顶长度417.00m,坝顶宽度10.0m。
下水库位于宁国市霞西镇石河村附近,在龙潭溪石河村上游约200m河段处筑坝成库,主要建筑物有下水库大坝、竖井式溢洪道、泄放洞、下库进/出水口等。下水库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66.00m,坝顶宽10.00m,坝顶上游设“L”型防浪墙,墙顶高程267.20m,最大坝高100.00m(坝轴线处),坝顶长度376.0m,上游坝坡为1:1.404,下游坝坡坡比为1:1.4。坝后设压坡体,压坡体下游坡比1:2。下游坝坡采用混凝土框格梁植草护坡。
输水系统主要包括上库进/出水口、引水上平洞、引水上斜井、引水中平洞、引水下斜井、引水下平洞、引水钢岔管、引水钢支管、尾水支管、尾水岔管、尾水隧洞、尾水调压室、下库进/出水口等。上、下库进/出水口之间输水系统总长约3763.3m(沿1#机输水系统长度,下同),其中引水系统长约1198.6m,尾水系统长约2564.7m。
地下厂房系统三大主洞室平行布置,主副厂房洞开挖尺寸为179.0m×24.5m×56.7m(长×宽×高,下同),主变洞开挖尺寸为183.5m×20.0m×22.8m,尾闸洞开挖尺寸为140.9m×7.8m×21.3m。
2、合同名称: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施工标
3、招标范围:
本合同工程主要项目包括上水库工程、下水库工程、上库进/出水口、下库进/出水口、500kV开关站场平工程、场内部分永久道路工程、生产管理用房工程、工程区安全隔离栏工程、永久安全监测土建工程、数智化电站配套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和施工辅助设施项目等。
4、计划工期:
本工程项目计划于2026年2月1日开工,于2030年12月31日全部完工,总工期59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正式下发开工通知为准。
5、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水库大坝、上水库库盆料场及库岸防护、上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下水库大坝、下水库库盆及库岸防护、下水库泄洪放空洞改建、下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设施、上库进/出水口、下库进/出水口、500kV开关站一期场平、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场内永久道路工程、生产管理用房、数智化电站配套硬件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便道及围栏围墙、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程、预埋件、埋管及接地工程、施工辅助设施项目(施工导流、施工供水、施工供电等)及其工作内容、外供成品砂石骨料及混凝土工程等施工项目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通用和特定资质条件:
1.通用资质条件
1.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1.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1.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6近一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7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行政处罚决定或法律文书出具时间为准)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所承担工程未发生因其施工引起的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8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
1.9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特定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验收或蓄水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0MW及以上已完工的抽水蓄能电站堆石坝工程施工业绩,且上述业绩中至少有1项坝高不低于70m。
业绩证明文件需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合同签字页、竣工验收记录等,原件备查;
2.3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且至少担任过1个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一旦中标,该项目经理必须保证由本人常驻现场(提供承诺函);
拟派驻现场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10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管理经验且至少担任过1个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土建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拟派驻现场安全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格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书、履历证明、任职文件(如有)、业主证明(如有)等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年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人员行政管理关系必须隶属于公司总部或具体实施本项目的分局/分公司,便于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中标后,以上人员均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应在合同谈判纪要签订后两周内出具上述人员在本项目的任命文件,如已在其他项目任职,需同时出具其解除任命文件,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上述文件,或提出人员更换,可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可直接与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展后续谈判工作。合同签订后,两年内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要求除外),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8月26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9月2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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