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合肥市翠竹园B区101幢1、2单元,102幢1、2单元,103幢1、2、3单元电梯更新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招标备案表,无
1.4招标人:翠竹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1.5项目业主:翠竹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翠竹园B区101幢1、2单元,102幢1、2单元,103幢1、2、3单元电梯更新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5AFFAZ5022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5AFFAZ50224
2.5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31号
2.6建设规模:合肥市翠竹园B区101幢1、2单元,102幢1、2单元,103幢1、2、3单元电梯更新项目
2.7合同估算价:157.5万元
2.8交货及安装周期:120日历天
2.9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31号
2.10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合肥市翠竹园B区101幢1、2单元,102幢1、2单元,103幢1、2、3单元电梯更新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1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投标时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且制造商与经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以下1)或2)项资质:
1)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资质(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2)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电梯制造、安装及修理,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或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
2)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客梯制造资质:若已换证则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其他要求:/
3.5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18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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