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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公安局购买公安信息专网、公安视频专网专线-A包-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8-26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毕节市公安局购买公安信息专网、公安视频专网专线(A包)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9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52……

项目名称:毕节市公安局购买公安信息专网、公安视频专网专线(A包)服务   

预算金额(元):1677600 

最高限价(如有)(元): 1677600; 

采购需求: 毕节市公安局购买公安信息专网、公安视频专网专线(A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 3年(建设期:新建站点链路5日历天,运维服务期:3年),合同根据每年考核结果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项名称:毕节市公安局购买公安信息专网、公安视频专网专线(A包)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77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毕节市公安局购买公安信息专网、公安视频专网专线(A包)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毕节市公安局购买公安信息专网、公安视频专网专线(A包)服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表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部分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供应商或因成立时间未满一年而未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自行承诺;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供应商自行书面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按财库〔2022〕19号、财库〔2020〕46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印发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名清单的通知”执行。 2.2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中小微企业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微企业,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其属于监狱企业的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特殊资格要求: 3.1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或支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当在获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7日00时00分至2025年09月03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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