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96.33万元
5.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深圳之旅服务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预计参与人数247人,人均费用3900元,总预算963300元,结算时以实际参与人数为准。选定的供应商需提供物料布展、会议组织、游览参观、往返机票、接送站安排、酒店会场协调、酒店住宿及用餐、摄影摄像等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2)项目地点:深圳;
(3)服务期:预计2025年9月中下旬三天两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原件,按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9一1格式提供)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声明(原件,按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9一4格式提供)作为资格审查资料: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5)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法律纠纷及法律风险;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4.供应商提供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请登录)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以上所有内容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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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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