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水处理过滤设备(撬装)采购项目(二次) |
| 项目概况: | 采购水处理过滤设备(撬装) |
| 项目单位: | 滨港石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 项目分类: | 其他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供应商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其他能够体现保证质量要求的相关证明,证明文件内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标的产品质量符合使用要求)。 (3)投标人需为设备制造商,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台账、购置合同、发票、照片。 3.2业绩要求: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有设备制造类销售业绩,业绩累积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以开具发票含税金额为准),需提供业绩汇总表,包括销售设备名称、相对人、合同金额(合同内未体现可不填)、合同对应结算金额等内容;提供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销售设备明细等关键内容的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提供2024年度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有效是只: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4人员要求:提供一名具备专业售后能力的售后服务联系人员,确保在 24 小时全天候时段内,甲方能够通过电话、邮件等合理方式随时取得联系,提供售后联系人承诺书 。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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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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