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脱水活性污泥处置项目 |
| 项目概况: | (1)负责脱水活性污泥的运输和处置/利用,需明确运输车辆路线规划、运输过程中的防泄漏、防遗撒措施。 (2)对接收的脱水活性污泥进行外观和数量进行核验,记录废物接收量、处置量、运输起止时间、车牌号、处置日期等,形成《脱水活性污泥接收台账》,确保可追溯。 (3)每月向我公司提供《脱水活性污泥处置服务报告》(纸质版盖章),包含处置明细、设施运行情况等。处置完成后,向我公司提供《固体废物处置完成证明》,作为我公司环保验收、台账备案的依据。 (4)留存全部原始出厂称重磅单,作为结算费用依据。 (5)在运输过程中,禁止加入其他类别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6)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安全设施和人员,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7)配合我公司及集团公司、政府环保部门的检查、审计,提供处置相关资料。协助我公司完成固废申报登记、环保备案等手续(如需要)。 (8)若发生环境污染或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按合同约定划分)。 |
| 项目单位: |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且填埋场剩余填埋能力在3000吨以上。 3. 投标单位自有或委托第三方运输单位必须持有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委托合同。(提供以上文件原件的扫描件)。 (三)业绩:投标单位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2个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的服务内容清晰可辨认,并提供一张对应合同的结算发票,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单位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材料,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五)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om)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犯罪记录。(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投标网或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未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 (六)其他要求 1. 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服务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 须提供针对本项目采购响应文件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 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响应本采购文件;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26日起至2025年8月28日,每天10:30-13:30时,15:00-18:00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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