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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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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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2 025-08-01-745-08 |
HD11-28 中电 绿能海口环保 项目垃圾吊操 作室玻璃幕墙 智能清洗机研 究与应用【重招】 |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海口环保项目)垃圾库增加玻璃幕墙智能清洗机装置。主要包括在(海口一期、海口二期、海口三期)环保电厂垃圾池的垃圾吊操作室3 面玻璃外墙加装玻璃幕墙智能清洗机装置及相应的配套设备,含系统改造的设计、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试验、试运行、性能保证、性能试验、备品备件、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内容,以及与之相关的其它内容。 二、工期要求 1.交货进度计划:所有设备自合同生效日起须于2025 年10 月15 日前至交货到现场; 2.施工进度计划:投标方需满足招标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若有变,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视机组停运检修时间决定);整个改造工程安装开工计划时间:2025 年10 月15 日;整个改造工程安装完工计划时间:2026 年1 月15日。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 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履约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5.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或项目单位没有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外)。
3.2 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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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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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2025-08-01-745-08 |
HD11-28 中电绿能海口环保项目垃圾吊操作室玻璃幕墙智能清洗机研究与应用【重招】 |
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 个环保电厂智能化装置或火电厂人工智能化项目供货或改造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及首页、供货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2.项目经理: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5 年(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 1 个电力行业自动化或智能化设备供货(或改造)或本项目类似工程管理项目经理经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C 证)。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满足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以证明投标人满足资质要求。 3.本标段接受代理商(经销商)投标。 4.投标人近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 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8 月25 日至2025 年9 月1 日23 时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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