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阜新市细河区东部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已经由辽宁省·阜新市·市辖区备案。招标人为阜新市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新市细河区东部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新市细河区东部 2.工程规模:项目对细河区东部老旧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改造庭院供水管网约53500米,改造室内供水设施约21428户,改造二次加压供水设施27台,安装考核表、远传设备等计量设施30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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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协议中须确认一家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活动,并对整个项目总负责。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4)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5)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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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 09时0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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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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