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一汽富华生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成都综合体设计采购项目
2.2实施地点:锦江区成龙大道一段与珙桐街交汇(绕城高速内侧)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出具平面设计方案初稿,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效果图。效果图确认后7个工作日出施工图
2.4最高响应限价:无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乙级或乙级以上设计资质,企业建筑资质信息以文件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至少提供1份近3年(2022.6.30-2025.6.30)签署的汽车销售展厅或4S店设计任务合同,且设计合同金额≥30万元或项目设计规模在10000㎡及以上的装修设计业绩。
3.1.3人员要求:公司团队30人(提供近半年(2025年2月-7月)相关社保证明即可),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可以在四库一平台或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3.1.4 工作要求:①项目开展过程中要求响应时间为2小时以内主要负责人到现场;②每周现场例会,三人以上现场参会,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提供响应承诺函即可。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8月25日23:00至2025年8月30日23:59……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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