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或买方):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桥头铝电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建设规模:对85 台工艺车辆加装主动安全防御系统(含3 年物联卡(5G)流量费和平台使用费)。通过对特种车辆实时监测车辆周围环境、预警潜在危险,分析驾驶员行为及精神状态,帮助改善驾驶习惯,有效降低事故发生,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90 个自然日内交付甲方,并履行相关的交付手续,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
1.对85 台工艺车辆加装主动安全防御系统。
2. 3 年物联网卡(5G)流量费和平台使用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4.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设备销售企业或授权经销企业;
4.2 授权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4.3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通用物资、生活用品、劳保用品以及系统集成产品配套供应商除外。
4.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
少2 项及以上投标设备的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授权经销商可提供所代理设备生产企业的供货业绩。
4.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8 月25 日至2025 年8 月30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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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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