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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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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110-445100-04-01-231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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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
潮州市潮汕路城际铁路建设路段主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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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潮州市潮汕路城际铁路建设路段主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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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潮州市潮汕路城际铁路建设路段主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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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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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地点 |
潮汕路绿榕路节点和如意路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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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区交运局牵头区公路事务中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申报地债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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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规模 |
2.1 建设地点:潮汕路绿榕路节点和如意路节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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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潮汕路城际铁路建设路段主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潮州市潮汕路城际铁路建设路段主要交通节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发改投审[2022]18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10-445100-04-01-231577。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安排,区交运局牵头区公路事务中心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和申报地债资金。该项目为潮安区“百千万工程”项目。招标人为潮州市政府项目建设中心、潮州市潮安区公路事务中心,业主单位为:潮州市潮安区公路事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潮汕路绿榕路节点和如意路节点。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绿榕路节点全长0.892km,如意路节点全长0.810km。主路设计速度采用60km/h,辅道设计速度采用40km/h,按一级公路(集散功能)标准兼顾城市主干路功能;采用主线双向4车道+辅道双向4车道的断面形式,绿榕路节点路基宽度36.3m,如意路节点路基宽度37.1m;共设置大桥2座;新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g。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项目估算总投资2.89亿元,其中建安费1.96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0.93亿元。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绿榕路和如意路两个节点,其中,绿榕路节点起点在绿榕西路与新风路平交处,呈东西走向,西起新风路,起点桩号LK0+56.524,东止于潮汕路以东约450米处,终点桩号LK0+947.888,全长0.892km;如意路节点起点位于潮汕路西侧如意路与西厝路交叉口处,呈东西走向,西起西厝路,起点桩号RK0+000,东止于潮汕路以东约400米处,终点桩号RK0+810,全长0.810km。主要技术标准:1、公路等级: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功能);2、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I级;3、设计速度:主线60km/h,辅路40km/h;4、标准路基宽度:绿榕路节点36.3m,如意路节点37.1m;5、机动车道数:主线双向四车道+辅路双向四车道;6、地震动加速度峰值:0.20g。共设置大桥640m/2座,如意路大桥跨径组合为3×30m+(30+45+30)m+3×30m;绿榕路大桥跨径组合为4×30m+(30+45+30)m+4×30m。本项目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交(竣)工验收结算期、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及协调、施工安全的监理、交通组织监理、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业主交、竣工验收和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进度、投资、变更控制及安全、信息和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2.4 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220300.00元。 2.5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限为42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18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以上)有效资质。 3.2 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负责人,持有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电子证书)或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已在投标人处进行注册(或从业登记)。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已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总监理工程师职位)的承诺书(格式自定)。需提供近三个月(含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当月或上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担任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的监理负责人”指可为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类似工程是指:新建或改、扩建1个合同段里程不少于0.8km的一级公路(或以上)施工监理任务(含有桥长不小于350m的桥梁1座,且其中主孔单孔跨径不小于45m)(注:投标人可提供同一项目或不同项目的业绩)。 3.3 投标人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1个合同段里程不少于0.8km的一级公路(或以上)施工监理任务(含有桥长不小于350m的桥梁1座,且其中主孔单孔跨径不小于45m)(注:投标人可提供同一项目或不同项目的业绩)。 注:(1)“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时间以载明的交工验收或无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经评定合格。 (2)要求业绩指由投标人承接并完成的业绩,投标人上级单位(如总公司、集团公司等)的监理业绩和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机构的监理业绩均不予认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为联合体业绩,则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体现其完成的工作量和专业认定,无法界定其完成的工作量和专业,此业绩不予认定。 3.4 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含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在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监理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全国公路从业单位(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3.5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发生因监理原因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6 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名录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良记录; 3.7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评审时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 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来,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9 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确认书》签字确认; 3.10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前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9 月 19 日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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