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对HASX-GZSJ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京杭运河与苏北灌溉总渠交汇处下游约2km处,是京杭运河苏北段由南向北第三个梯级,和上游的淮阴船闸相距25km,和下游的邵伯船闸相距113km。现状淮安船闸有三线船闸组成,分别是1962年11月建设通航的一线船闸,建设规模为230×20×5.0(m,闸室长×口门宽×最小槛上水深,下同);建成于1987年4月的二线船闸,建设规模为230×23×5.0(m);于2003年7月建成通航的三线船闸,建设规模为260×23×5.0(m)。
本项目拟在淮安二线船闸与淮安三站之间的隔岛上新建四线船闸,船闸等级为Ⅱ级,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t,建设规模为290×34×5.0(m)。改建跨闸闸区工作桥1座,同时改建跨淮安船闸省道S328桥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主体工程、引航道工程、闸阀门和启闭机工程、船闸辅助生产设施工程、桥梁工程等。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4390.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847.26万元。项目建设工期为三年。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HASX-GZSJ标段,跟踪审计内容是对本项目概算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审核和财务状况审计,包括对后续招标项目的清单及控制价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对项目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含征地拆迁)等进行全面的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含结算审核、竣工决算报告编制、项目资金进度款拨付等情况审核);对上述工程范围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及项目资金进度款拨付情况等进行财务审计。
服务期:跟踪审计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完及全部项目完成为止。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委托人需要进行审计,工程实施期间需要入驻现场配合工作,具体入驻人员要求(驻场人员不少于1人)及时间由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委托人根据需要提出审计人员到现场的工作要求须24小时内响应;过程变更、索赔、补偿等审核在接到委托人递交或转交的相关资料2周内出具审核意见,竣工结算在接到委托人递交的相关资料45天内出具工程结算审定意见,出具审定意见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决算编制。跟踪审计单位,于每季度10日前提交截至上季度的跟踪审计成果,并同步报送省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审计成果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审计报告、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征地拆迁等专项审计报告,以及航道建设项目概算执行分析简表、财务报告等相关附件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须具有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2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业绩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公路或水运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项目。
3.4项目负责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交通运输工程或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项目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公路或水运工程造价审计(或审核)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造价咨询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负责人由造价咨询单位委派;
(3)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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