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 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5〕7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招标人为淮安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船闸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淮安市淮安区,京杭运河与苏北灌溉总渠交汇处下游约2km处,是京杭运河苏北段由南向北第三个梯级,和上游的淮阴船闸相距25km,和下游的邵伯船闸相距113km。现状淮安船闸有三线船闸组成,分别是1962年11月建设通航的一线船闸,建设规模为230×20×5.0(m,闸室长×口门宽×最小槛上水深,下同);建成于1987年4月的二线船闸,建设规模为230×23×5.0(m);于2003年7月建成通航的三线船闸,建设规模为260×23×5.0(m)。
本项目拟在淮安二线船闸与淮安三站之间的隔岛上新建四线船闸,船闸等级为Ⅱ级,设计船舶吨级为2000t,建设规模为290×34×5.0(m)。改建跨闸闸区工作桥1座,同时改建跨淮安船闸省道S328桥梁。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船闸主体工程、引航道工程、闸阀门和启闭机工程、船闸辅助生产设施工程、桥梁工程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94390.1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847.26万元。
(1)船闸主体
船闸等级:Ⅱ级通航建筑物;设计最大船舶吨级:2000t;船闸规模:290×34×5(m)(闸室长×口门宽×门槛最小水深);上、下闸首采用钢筋混凝土坞式结构。闸室段除第一节闸室采用整体坞式结构外,其余段采用永临结合闸室墙+透水底板的分离式结构。
(2)输水系统
船闸承受单向水头,最大设计水头4.62米,输水系统采用不设镇静段的短廊道集中输水系统。
(3)引航道
四线船闸上游主、辅导航墙采用前排地连墙(钢板桩)+后排灌注桩、对拉钢板桩、钢板桩+锚锭结构;二线船闸上游主导航墙采用对拉钢板桩、钢板桩+锚锭、前排钢板桩+后排灌注桩结构。四线船闸下游主、辅导航墙采用重力式、前排地连墙+后排灌注桩、双排灌注桩结构;一、二线船闸下游主导航墙采用双排灌注桩结构。
二线、四线船闸上游靠船墩及分水墙采用下部灌注桩+上部承台结构;四线船闸下游靠船墩采用重力式、下部灌注桩+上部承台结构;一、二线船闸下游共用靠船墩采用下部灌注桩+上部承台结构。
(4)闸阀门、启闭机械、电气工程
上、下闸首工作闸门采用横梁式钢质平板人字门,船闸上、下闸首各设置一套检修闸门,检修闸门采用钢质叠梁式结构,阀门采用钢质提升平板门。
闸、阀门启闭机采用直推式液压机型。
电气控制系统采用集—散型控制系统,主要设备采用PLC和工控机,配电采用电网管理系统进行监测控制。上、下游引航道和闸室内采用电视监控系统。
(5)配套设施
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包括闸首机房、业务用房、值班楼配电房、维修间、泵房和门卫房。
智慧船闸内容包括综合感知、智能调度,智能运维、应急指挥、视频监控及报警、收费、通信与导航等各子系统。根据航行需要和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助航安全设施和相应的标志标牌。
(6)桥梁工程
①跨淮安船闸S328桥:改建段桥梁标准宽度9米。
②跨闸工作桥与保通桥:工作桥(含与保通桥共建段)桥面标准宽度为9米,工作桥引桥标准宽度为6米。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HASX-CZJL标段,招标范围为京杭运河淮安四线船闸工程范围内的船闸主体工程(含上下闸首、闸室、导航墙、靠船墩、引航道、隔流墩及隔流板、护岸等)、桥梁工程(跨闸工作桥、S328省道桥等)、闸阀门、启闭机及电气、智慧船闸、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大型临时工程、助航设施、景观绿化等全部工程的施工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合同监理及其他事项管理等监理工作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约60个月,其中:施工监理服务期约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疏浚工程不设缺陷责任期、水工相关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3.投标人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监理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②的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①②的资质:
①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②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业绩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2015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水运工程(指船闸土建或航道工程或码头水工主体)施工监理项目。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专业)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运工程类别),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担任过水运工程(指船闸土建或航道工程或码头水工主体)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职)。
(5)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水运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2025年9月1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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