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30年卷烟(促销品)仓储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预算金额1500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2、内容:本项目旨在租赁一个适合浙江中烟物流中心使用的成品仓库,拟租赁的仓库为平(楼)库,并提供全面的配套服务。仓库将用于存储卷烟成品,需满足高吞吐量和严格的温湿度控制要求,强调仓库的数字化、安全性和高效运营。年吞吐量400万箱左右,平均日进出大型货车200辆左右,峰值调运期间日进出大型货车450辆左右。运输车辆一般最短整车长为11.5米,部分整车长达22米及以上;卷烟进出车厢以电动叉车叉整托盘搬运方式为主,且仅从车厢后部车门进行装卸。存放的卷烟对库内温湿度控制要求高,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要求库内温度控制在30度以下,相对湿度控制在35%-70%。卷烟价值高,安全要求高,防盗防火设施完备并符合招标人安全要求。投标人负责房屋、仓库设施设备、消防配套设施、公用工程的日常运维,仓库外部卫生、环保、安保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等。
3、数量:卷烟存储及作业区域建筑面积在40000至60000平方米之间,并配有一定的办公配套区域。
4、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辖区范围内。
5、时间:预计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5-2030年卷烟(促销品)仓储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2030年卷烟(促销品)仓储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①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换壳”、“换马甲”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②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来公司工商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信息、企业高管变更信息、企业股东变更信息、企业注册地、经营范围、银行账户等变更信息等。)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自投标截止日前相关年限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行贿行为认定期限:①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一年内;②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两年内;③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三年的。)
4、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无招标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若与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现场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允许分包/□允许非主体、非关键部分经招标人同意后分包。
8、本项目☑不允许/□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00秒---2025年9月1日17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2025-2030年卷烟(促销品)仓储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预算金额1500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
2、内容:本项目旨在租赁一个适合浙江中烟物流中心使用的成品仓库,拟租赁的仓库为平(楼)库,并提供全面的配套服务。仓库将用于存储卷烟成品,需满足高吞吐量和严格的温湿度控制要求,强调仓库的数字化、安全性和高效运营。年吞吐量400万箱左右,平均日进出大型货车200辆左右,峰值调运期间日进出大型货车450辆左右。运输车辆一般最短整车长为11.5米,部分整车长达22米及以上;卷烟进出车厢以电动叉车叉整托盘搬运方式为主,且仅从车厢后部车门进行装卸。存放的卷烟对库内温湿度控制要求高,每年的5月1日至9月30日,要求库内温度控制在30度以下,相对湿度控制在35%-70%。卷烟价值高,安全要求高,防盗防火设施完备并符合招标人安全要求。投标人负责房屋、仓库设施设备、消防配套设施、公用工程的日常运维,仓库外部卫生、环保、安保服务及其他后勤保障等。
3、数量:卷烟存储及作业区域建筑面积在40000至60000平方米之间,并配有一定的办公配套区域。
4、项目实施地点:杭州市辖区范围内。
5、时间:预计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30年6月30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2025-2030年卷烟(促销品)仓储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2025-2030年卷烟(促销品)仓储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不存在为规避“黑名单”而采取的“换壳”、“换马甲”行为。(①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及无“换壳”、“换马甲”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②提供投标人近三年来公司工商变更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变更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信息、企业高管变更信息、企业股东变更信息、企业注册地、经营范围、银行账户等变更信息等。)
3、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自投标截止日前相关年限内的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行贿行为认定期限:①行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内,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一年内;②行贿认定数额在100(含)-500万元,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两年内;③行贿认定数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行贿行为认定期限为近三年的。)
4、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无招标人认定的尚在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以招标人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受理其投标文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若与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现场查询为准。)
7、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允许分包/□允许非主体、非关键部分经招标人同意后分包。
8、本项目☑不允许/□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00秒---2025年9月1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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