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线路全长约8.313km,最大站间距3.666km(上李新村站~厦门火车站),最小站间距0.758km(曾厝垵站~上李新村站),平均站间距为1.73km。本工程共用蔡厝车辆段基地、五缘湾停车场,不再新建车辆段、停车场。本工程采用B型车六辆编组列车,4动2拖,最高运行速度80km/h,DC1500V接触网供电。本工程配车数暂定11列(66辆),分两批次到段。首批次6列车,第2批次5列车,其中首批次首列车到段时间暂定为2026年12月31日,后续按每月交付2列执行(暂定);第2批次列于2029年前启动生产(暂定)。本工程初期运营开始时间暂定为2027年12月31日。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福建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厂;
(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至今)内须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项目销售业绩。该项目业绩须以2020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8-25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9-01
项目概况: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线路全长约8.313km,最大站间距3.666km(上李新村站~厦门火车站),最小站间距0.758km(曾厝垵站~上李新村站),平均站间距为1.73km。本工程共用蔡厝车辆段基地、五缘湾停车场,不再新建车辆段、停车场。本工程采用B型车六辆编组列车,4动2拖,最高运行速度80km/h,DC1500V接触网供电。本工程配车数暂定11列(66辆),分两批次到段。首批次6列车,第2批次5列车,其中首批次首列车到段时间暂定为2026年12月31日,后续按每月交付2列执行(暂定);第2批次列于2029年前启动生产(暂定)。本工程初期运营开始时间暂定为2027年12月31日。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车辆牵引系统招标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福建省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 1 | 厦门市轨道交通3号线南延段工程车辆牵引系统 | 11列,共66辆地铁车辆所需 | B型车,6辆编组列车,4动2拖,最高运行速度80km/h,DC1500V接触网供电。牵引系统国产化率不低于50%。 | 交货时间:首批次首列车到段时间暂定为2026年12月31日,后续按每月交付2列执行(暂定);第2批次列车于2029年前启动生产(暂定)。本工程初期运营开始时间暂定为2027年12月31日。牵引系统的交货应满足车辆交车进度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交货地点:用于车辆组装有关的货物运至车辆供货商所在地;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性材料、维修用专用工具和试验装置运至招标人所在地。具体见招标文件规定。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1)投标人应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制造厂;
(2)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至今)内须有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牵引系统项目销售业绩。该项目业绩须以2020年1月1日之后投标人与最终用户(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或运营单位)签订的销售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证明,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5-08-25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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