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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华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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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玛沁县雪山乡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恢复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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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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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额度 |
人民币1181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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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人民币1180811.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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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包个数 |
不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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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要求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对既有填埋场垃圾开挖及外运、坝体拆除、场地整平、植被恢复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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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 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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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投标资格(提供 “信用中国 ” 等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 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6、其他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 (2)省外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登记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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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5 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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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5年 8月26日至 2025年9月 1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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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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