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请登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9月05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南明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工程。
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3.数量:1批 。
4.招标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贰拾玖万贰仟玖佰肆拾玖元贰角贰分(¥292949.22元)。
5.服务期: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内容。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1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5年1月起至今任意1个月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个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不缴纳社保及免税的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社保部门及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书;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力行政监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否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作为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时间: 2025 年 08 月 26 日至 2025 年 09 月 01 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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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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