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坝272-3井不落地随钻治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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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元坝272-3井不落地随钻治理服务项目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165.5826万元(含税税率6%);招标人为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钻井分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该项目主要包括现场钻井岩屑及报废泥浆(含空气钻和泡沫钻)的收集、贮存、压滤、装车服务;生产废水进行收集、贮存、装车、以及按照环评要求转运至袁家污水处理站或拉运至符合要求的污水处理厂处理。
2.2 标的物:元坝272-3井水基废弃物随钻治理及资源化处置项目。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2.4 服务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陵江镇孙坪村。
三、资格要求
元坝272-3井不落地随钻治理服务项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或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5年内未被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西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持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没有行贿受贿、偷税漏税及欺诈行为,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场主体业务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并提供承诺书。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不良状况,提供最近两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承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合同或其它违法行为,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承诺,截止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否则将否决其投标:(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三年内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生态环境事件造成人员中毒、疏散、群体性影响和受到地方行政处罚。①一般C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指指持续燃烧30分钟以上的火灾爆炸事故,或者燃烧时间30分钟以下但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火灾爆炸事故;因安全环保违规、违法被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警告的;或受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罚款其中单笔罚款额度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或者考核年度内被罚款总额度10万元以下,或者考核年度内罚款额度5万元以上的次数达到3次以上,或者由于本单位责任被县级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挂牌督办的。②一般C级生态环境事件。指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00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因环保违法违规,被省级及以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处罚的,或者由于本单位责任被省级及以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挂牌督办或通报的;上报省级及以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的三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获得批复就开工建设的;上报省级及以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的三类建设项目,由于本单位责任自主体工程投料调试之日起超过1年仍未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纳入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单位或生产设施,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在有效期内按要求变更排污许可证的;因环保违法违规,2年内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罚款。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主体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8月25日 17:00:00至2025年08月30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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