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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5 收藏项目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4-440783-04-01-877549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监理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江门市开平市翠山湖高新区

资金来源

由开平市翠山湖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统筹安排解决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开平市翠山湖高新区,计划在翠山湖高新区利用物业空置屋顶、污水处理厂、停车场等位置安装光伏组件及配套设施,4282块,装机容量 2355.1kw。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广东省江门翠山湖高新区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光伏工程)二期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工期(交货期)

自项目准备阶段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最高投标限价(元)

286139.6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①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2025 年5月至2025 年7 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②已达到退休年龄且不超过 65周岁的,则可提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资料或退休证替代)。③项目负责人须未处于国家、广东省、江门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说明:针对上述人员未处于停止执业期限内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相关的情况,若没有则由投标人自行作出承诺(格式自定)。 4.根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5.根据《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是被列入“江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信用等级为 C级或以上的企业。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请登录)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08-25 17: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9-18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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