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校内课后特色托管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本次遴选确定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荔湾实验学校校内课后托管服务项目的准入机构,为全校学生提供(1)文化艺术类拓展课程;(2)体育类拓展课程;(3)科技类拓展课程。 (三)项目期限: 服务周期为1年,采用1+1的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在中标人提出顺延申请的情况下,采购人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经考核合格,则本合同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续签一年。若合同期满前2个月时,中标人不提出顺延申请或考核不合格,自合同期满之日起自动终止,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该服务项目的遴选采购工作。 二、项目要求 (一)第三方社会机构资质要求 为确保我校校内课后托管服务质量,参加本次遴选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1.必须为****局公布的《2024年荔湾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社会机构名单和服务项目》;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同时应持有民政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民非登记###市****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3.业务范围必须为非学科类别,原则上应符合《广东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培训非学科类目录清单(试行)》(粤教监管函〔2023〕3号)。 4.确保所有进入校内开展课后托管服务的管理人员和老师无违法犯罪记录及身心健康,且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或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证明。 (二)项目服务要求 1.坚持公益普惠。第三方机构需坚持公益原则,收费标准不得高于荔湾区青少年宫同类型课程平均课时收费标准,且要明显低于非学科培训机构在校外提供同类型课程收费标准。 2.签订服务协议。进校开展服务前,中选的第三方机构须按约定时间凭中选通知书与我校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师资情况、收费标准、安全措施、双方权责、合同终止、违约责任等细则。) 3.建立评价机制。学校及课后服务管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第三方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质量评估,同时对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学期综合测评满意率低于85%的,终止第三方社会机构进入学校进行该课程项目的合作,学校可按程序重新遴选第三方社会机构。 4.建立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的,恶意在校招揽生源的,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的,年检未达“合格”等次的,把学校托管服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机构的第三方机构,坚决取消入校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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