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林业经济开发项目(经营权出让)已由花溪区人民政府授权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区自然资源局”)作为实施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组织该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建设资金来自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林业经济开发项目(经营权出让)的中标经营者,招标人为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
二、招标内容
贵阳市花溪区自然资源局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经营者,并与中标经营者签署《经营权出让协议》,授予中标经营者在出让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的权利,由经营者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过程工作。
三、项目概况与项目实施范围
1、项目名称:
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林业经济开发项目(经营权出让)
2、项目实施范围:为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25151.20亩地方公益林及一般商品林(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由经营者对项目林下空间及林木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
3、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4355.95万元。
4、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为12个月。
5、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孟关国有林场
6、项目经营权出让年限:本项目经营权出让期预计为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预计为1年,自《经营权出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通过之日止;项目运营期自完工验收通过后次日起算固定19年。经营权出让期届满后,经营者将经营权和涉及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7、本项目的竞价标的
本项目的经营权出让价款限价为8062.71万元(最终以中标经营者的投标报价为准),报价低于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的2025年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承诺为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2024年1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格式自拟),无需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的自愿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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