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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对自治区金融系统培育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研究项目;第一次重新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8-2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FCG3********       2、项目名称: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对自治区金融系统培育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研究项目采购【第一次重新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0万元5、最高限价:20万元6、服务内容:拟聘请第三方机构通过智库研究、调研论证、报告撰写等环节,坚持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与自治区金融业发展实际相结合,紧密围绕“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以义取利,不唯利是图;稳健审慎,不急功近利;守正创新,不脱实向虚;依法合规,不胡作非为”的要求,形成具有参考和指导意义的《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系统培育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研究报告》。其中,以“诚实守信,不逾越底线”为基础(子课题),形成《打造以诚信为底色的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党建品牌研究报告》。以上研究成果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媒体发布。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按照实际合同约定。8、服务成果要求:10月底前形成《打造以诚信为底色的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党建品牌研究报告》研究成果;12月底前形成《内蒙古自治区金融系统培育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研究报告》研究成果。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为准),或者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及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网站和中****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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