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建】盱眙电子科技智慧产业园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盱眙电子科技智慧产业园工程EPC项目经理部,已由 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淮安市盱眙经开产业园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子项项目
(1)盱眙电子科技智慧产业园项目,建筑面积约33.9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包件(CG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
(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年产值/万元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财务能力满足招标人要求即可,如是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满足国标或者项目要求。
(6)供货业绩:/。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2年(2023年8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8-3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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