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秀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检验试剂采购三次
项目序列号:ZFC(请登录)
预算金额(元):453208.00元
最高限价(元):453208.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西秀区妇幼保健院2025年检验试剂采购三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检验试剂供应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采用 1+N 模式(N 为 0-2 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年度的服务考核情况,由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其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证及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提供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渠道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时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作为资格证明材料,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该投标供应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①个体工商户参与投标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者身份证视为满足资格要求,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②参照安市财采〔2023〕3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一般资格要求佐证材料(需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及特殊资格要求佐证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一般资格要求及佐证材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③以上材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板中上传对应资格审查资料,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非中小企业不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8月26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9月02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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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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