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磋商
本采购项目属于目录外标准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捌仟元整(¥388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捌仟元整(¥38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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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简要服务要求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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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税务总局钟山县税务局征纳互动专项支撑服务 |
1项 |
一、项目背景 由于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以及社会保险费征收统模式的实施,串通的办税大厅已经难以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缴费需求。2025年开始逐步组建以“电话100%接通,涉税缴费诉求1分钟响应,服务满意超过95%”为目标,建设线上服务为主、线下服务兜底、前后台集约运转的税费服务新模式,推动税费业务办理更为高效便捷,诉求响应更为快速有效,不断提升税费服务质效。 二、服务要求 1.咨询服务要求 (1)受理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办税服务厅、征纳互动平台、热线电话等渠道发起的互动服务,并确保答复准确性和规范性,保障采购人征纳互动服务响应速度、答复规范性、答复满意率等各项运行指标达到考核要求。 (2)当纳税人缴费人使用局端系统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成交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需进行咨询并解答,并针对高频业务问题进行问题库梳理推送,按时完成每周热点台账报送采购人。 (3)负责提供网上办税平台操作技术咨询服务,主要提供包括业务、系统、技术操作等与网上办税平台有关的咨询服务。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在本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四)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六)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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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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