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宿州学院2025年化学化工学院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易耗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宿州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化学化工学院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易耗品采购项目,具体见采购需求及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第1包化学试剂,第2包玻璃器皿等耗材。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宿州学院2025年化学化工学院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等易耗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证明;
2、第1包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向前追溯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违法失信主体的;
(5)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其中情形(1)(3)(4)(5)投标人登录“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点击“信用服务”,在该页面分别搜索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或直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将查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输入公司全称搜索,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情形(2)由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情形(2)中涉及到的内容须全部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信用信息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至投标截止时间)。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5日到2025年09月05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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