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庆阳市人民医院传染科大楼室内外给水及暖气管道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377093.13元
最高限价:377093.13元
采购需求:庆阳市人民医院传染科大楼室内外给水及暖气管道改造项目,主要工作内容:拆除及新做传染病区主楼采暖管道及给水主管道,拆除及新做铸铁散热器散热器2440片;室外附属工程拆除及新做阀门12个,主楼及附属用房拆除及新做阀门355个;拆除室外焊接钢管118米,拆除PE给水管157米;新做DN100PE给水管104米,DN50PE给水管53米;新做DN80聚氨酯硬质泡沫预制管72米、DN32聚氨酯硬质泡沫预制管46米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工期: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1.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2025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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