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北国商城停车场设备及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北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清河县北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清河北国商城停车场设备及装修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清河北国商城停车场设备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河北省清河县新世纪大街36号大商业2号楼,旨在全面提升停车场环境品质与功能配套,打造现代化、智能化的停车空间。项目涵盖地面铺设、墙面装饰、照明智能化系统、导视标识系统及配套设施安装等内容,重点提升停车场的安全性、舒适性和使用效率。计划工期:105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1.3其他要求: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遮挡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投标。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执行。根据冀建建市函〔2024〕143号《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通知》执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26 00:00:00至2025-09-01 23:59: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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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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