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2025年度龙凤经营业务用房修缮及装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6.330514万元,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大庆市公司2025年度龙凤经营业务用房修缮及装修工程项目
2.2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最高限价:463,305.14元
2.4 工 期:90天
2.5 招标范围:对龙凤营销部办公楼进行维修,主要包括对办公楼原有采暖管线、电路、墙面、地面以及卫生间和厨房等部位进行维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范规则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独立施工能力。
3.3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建造师(提供承诺),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5月至2025年07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新成立企业,则提供养老保险缴纳月份起至投标截止日的缴费证明,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满足上述专业要求的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工长1人(或施工员)、质检员1人(或质量员)须具有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6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如有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如有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均无行贿记录,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如有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若有以上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以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10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6日08时至2025年09月0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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