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09-04 15:00:00
中交二公局金华兰溪桃花坞社区项目EPC总承包部
塔式起重机租赁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交二公局金华兰溪桃花坞社区项目EPC总承包部塔式起重机租赁,招标人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启动公开招标工作,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金华兰溪桃花坞社区项目已由兰溪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进行;本次招标范围为1#、2#地块使用的塔式起重机,01#地块以人才公寓为主,共513套,总建筑面积103763 m2;02#地块主要是商业设施,总建筑面积28462m2;主要有9栋人才公寓及综合楼,均为钢结构形式。
2.2本次招标采购设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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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楼栋号 |
拟选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拟进场时间 |
租赁期限 |
需求项目 |
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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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TD1 |
7020及以上 |
台 |
1 |
2025/10/12 |
6 |
金华兰溪桃花坞社区项目EPC总承包部 |
金华兰溪市上华街道环华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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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TD2 |
7026及以上 |
台 |
1 |
2025/10/7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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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TD3 |
7020及以上 |
台 |
1 |
2025/11/11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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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TD4 |
7020及以上 |
台 |
1 |
2025/10/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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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TD5 |
7026及以上 |
台 |
1 |
2025/10/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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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式起重机 |
TD6 |
7020及以上 |
台 |
1 |
2025/12/26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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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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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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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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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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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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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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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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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要求:中联、徐工、三一、浙江建机、陕西建机或同级别及以上品牌,拟投入的设备须为同一品牌,年限要求为出厂3年内。
2.3招标编号:SCFA0000006018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经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且有生产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须入围金华市建设工程质安总站的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名录(根据金华市住建主管部门的要求,在金华范围内开展租赁业务的服务单位,集租赁、安拆、维保于一体,符合《金华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在区域内县市质安站备案;暂未办理入围的租赁商,确保在设备进场安装前办理完毕,否则无法正常备案。
投标人须提供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资料,投标人须在中交招采网注册(网址:https://zjzcw.iccec.cn)。
3.2质量技术要求:投标设备必须是正规设备制造厂家生产并具有设备出厂合格证明,确保无假货、水货、翻新货,技术资料齐全,无产权纠纷。
3.3履约信用及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履约良好的证明资料和近3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4生产能力:租赁商须具备投标设备的出租供应能力,必须保证出租设备为其自有设备,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投标人供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近3年(合同签定日期)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9提供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3.10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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